1、①论证过程:先通过鱼和熊掌来设喻引出中心论点要舍生取义。接着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对比论证证明义比生命更重要。然后得出结论“所欲有甚至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最后进一步论证,人人都有向善之心。
2、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3、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4、故患有所不辟也。 “辟”通“避”,躲避。
5、此谓之失其本心。(古义:天性,天良;今义:本来的心愿)(鱼我所欲也原文全文)。
6、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7、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8、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9、这里少写了一段话,应该是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也.
10、②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匈牙利 裴多菲)
11、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或者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12、译文: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心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可以不干呢?
13、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14、不屑:因为轻视而不肯接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屑,认为值得,常与“不”连用。
15、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16、第三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作者进一步指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贤者”才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贤者”能够保有“本心”而已。
17、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18、①故不为苟得也_____ _ ②被发行吟泽畔______
19、其“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20、孟子(约前372-前289),名轲,字子舆,战国中期邹国人(也就是现在的山东邹县东南人),距离孔子的故乡曲阜不远。是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孔子学说的继承者,儒家的重要代表人物。相传孟子是鲁国贵族孟孙氏的后裔,幼年丧父,家庭贫困,曾受业于子思的学生。
21、文章开端没有直接进入议题,而是先从生活中人们可能遇到的事情写起,这样写的好处是什么?
22、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wéi)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23、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
24、其“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
25、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26、朱熹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这段概括主旨的话,还是比较恰切的。墨子怒耕柱子。耕柱子曰:“我无愈于人乎?”墨子曰:“我将上太行,以骥与牛驾,子将谁策?”耕柱子曰:“将策骥也。”墨子曰:“何故策骥也?”耕柱子曰:“骥足以策。”墨子曰:“我亦以子为足以策,故怒之。”耕柱子悟。——先秦·墨子及弟子撰《墨子怒耕柱子》墨子怒耕柱子
27、(甲)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