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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77句精选句子)

来源:句子大全 发布时间:2023-12-02 11:07:15 点击:5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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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

1、任何时候先让客户把坏的情绪都发泄出来,不要正面去争。因为客户巨额索赔应该也不是初衷,可能是他的客户投诉态度强硬,等对客户造成心理负担或客户维系危机;

2、仔细想一想你们公司答应赔偿事宜沟通谈判的初心是什么?目的是为了什么?很重要的一个目的无非是想保住客户,继续合作。说得更明确一点就是继续合作的话,客户后续就会下新的订单,然后会给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后续“新的利润”是卖家追求的一个最核心最直接的目的。那么,如果卖家这个案子不按照赔偿原则来处理的话,即使在客户不合理的过度赔偿要求妥协,在索赔流程也妥协,后续买家可能会拿到新的订单,但新订单未必会给买家带来新的利润。因为人性大多时候是自私贪婪的。一旦纵容了,就难免下次客户再变本加厉了。这样的话,即使保住了客户,也不一定是带来新的利润,而有可能是带来新的“定时炸弹”。

3、第好一点的店家会把你的这种行为计算进入成本,为了提高你的购物体验,会直接进行赔付。

4、(3)食品标签、标识的形式及内容完整、合法。食品经营者在将食品上架销售前,应保证标签、标识中必需标注的项目没有遗漏,标注的内容没有违法。例如不能遗漏生产日期,不能遗漏生产许可证号,标注的食品成分不存在不应添加的物质,不存在不应添加的添加剂等。贮存运输安全则是指运输及贮存的方法合规。食品经营者同样需要运输和贮存食品,故应当按照不同食品的运输、贮存条件加以分别处理,导致因运输、贮存不当而造成食品质量问题的,应当承担责任。例如冷柜没有开启、存放温度不适宜等。

5、想要一次获得200个精选外贸案例,解决日常碰到的外贸问题?

6、经营者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修复,每延误一日按商品发票价款2%的标准补偿消费者(补偿费最高不超过商品发票价格),否则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一定要确保修理质量,如果要改变原工艺进行修理的,必须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根据消费者要求更换或退货。

7、  二是在购买时,要索取发票、产品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书,要了解产品质量保质期,售后服务网点,昂贵商品要了解产品鉴定机构。这样,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手里有证据,心中有底气。

8、先认同客户要求理赔的事儿,安抚客户的情绪;

9、如美加地区一个案件往往要经过几个月的审理,期间又难免会有新闻媒体报道,这就有可能招致连锁反应,一个赔案引发更多的索赔,最后导致产品的声誉因此受损、企业在市场的开拓前景受阻。

10、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是建议投保的,毕竟诉讼费加上动辄数十万美金的赔偿,对生产商来说绝对是一笔沉重的负担,更别说,有些风险远在意料之外,如前面案例所说产品的风险发生在易被忽视的地方,何况产品不只包括物质形态的产品本身,还包括与物质形态的产品一同提供的包装、部件,以及有关产品的说明书、警示标签等资料。

11、  向消费者协会、行政机关投诉或申诉的有效时间,法律、法规已作具体规定,即在发生争议后2年内。但是,消费者如何与商店发生争议后,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不要拖得时间太长,因为,时间一长便可能发生证据丢失的情况。另外,一些不宜存放的商品,时间长了,很难鉴别其质量问题。特别是实行“三包”的商品,一旦过了“三包”期会增加解决争议的难度。所以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12、(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二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老客户的话合作了几次?以前是否出现过这种情况,这个产品是否和环境温度等有关?除去这些因素,如果客人是有潜力的客人是否可以去他们国家面谈一下,看下有问题的材料,是否如客人所述。

14、根据实践情况,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主张多少倍赔偿,要看具体的商品情况,毕竟消费者的诉求和实际情况直接影响到消费者要求的赔偿适用于哪部法律。而当消费者要求的赔偿同时适用2种法律条款时,特殊法要优于普通法。

15、告诉客户一起来解决问题。根据问题做内部评估,告诉客户这类问题,之前公司也有遇到一次,和客户一起圆满的解决了。

16、如石棉的赔案,虽然理赔是在保单到期十多年后提出,但如确认伤害是在保险期限内发生,通过事故发生制保单,这笔赔偿金依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当年保单的保险金额内承担。

17、根据客户的实际损失,结合自身的收益,制定三种方案(分别分析优劣势及可行性):①客户少损失或不损失,自己大损失;②客户大损失,自己少损失或不损失;③客户和自己损失共担;

18、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19、《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产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这个也太好说话了,巨额的加工费为什么赔给客户,我们是有什么很严重的错误吗?这个处理有问题啊,如果说的不清不楚就赔付了,客户肯定会步步紧逼的。

21、客户该销售出去的600kg已经销售了,剩下的400kg已经决定不动了。这就说明这个案子,其实时间不是最主要的考虑的因素了,换句话说,从你客户处在的情况来看,他完全有足够的时间来跟你们来谈后续赔偿事宜。明白这一点很重要,非常重要!

2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3、值得注意的是,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24、如果上述两个方案都不行,客户非得坚持整批赔偿也可以,赔偿分多批进行,时间可以长达1年以上完成(具体看金额),执行起来有挑战。目的是尽量让客户接受前2个方案中的一种。同时对这个客户的长期合作前景做评估,是否值得长期合作或者这个客户的合作关系做重新的评估。总之就是理清楚损失和整体的关系,按照公司的理赔流程,给客户选择方案,尽量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情形。

25、总结一下,相当于快递弄丢了你的10块钱,你说不要紧,然后回头要从卖家口袋里掏10块钱,卖家不同意,然后你给了差评。你说这个差评该不该呢?

26、如果出现问题立马谈到赔偿问题上去,如果我是客户,我都会觉得厂家对自己的质量心里本身就没有底气,太快答应赔偿并不是处理事情的态度,反而会坏事!

27、  要求和意见要合理合法:投诉理由要正当,符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而,消费者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正确使用法律武器,依法要求退换或索赔,便于公正、准确、迅速解决问题。

28、第淘宝的规则是签收代表着确认货物无损。部分商品详情或者聊天记录有另行约定的除外。比如我们卖的大闸蟹,就不要拒收,详情页有具体描述。

29、首先肯定要弄明白为什么索赔,哪里出现了问题?只要我们的产品和下单确认的东西一致,就有依据--品质达标。达标的时候,有一定比率的次品是肯定的,毕竟大批量产品。不能因为小机率次品就开始赔付;

30、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交通费;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受残疾人抚养的人所需的生活费;造成死亡的,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生活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31、对特定的有问题的物料的损失赔偿,同时补发原料给客户;

32、  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无论与责任人--生产单位或销售、经营者进行协商,或向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应实事求是说明或写明情况,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不隐瞒事实真相。

33、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34、产品质量问题的赔偿哪些项目,产品质量有问题怎么赔偿?

35、“运去哪”(www.YunQuNa.com)可为外贸企业提供包括海运订舱、拖车、报关、仓库内装、货运保险等在内的一站式国际物流在线服务。

36、到底是先不慌不忙,坚持原则,从客户那边拿到更多证据,先搞清楚足够的质量问题的细节,还是先就马虎回应客户索赔?这个是才我上述所阐述的最最重点!更何况,我个人相信,真正是做生意的理性客户,是会按照原则,按照流程来的。

37、  提供有关产品造成损害的证据:提供有关产品造成人身伤害、残疾或死亡的医生诊断证明,为治疗伤痛、疾病所支付的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的单据,为安葬死者支付的丧葬费单据等,只有提供充分证明损害事实发生,才能获得赔偿。

38、如果客户按照要求给出相关证据了。这个时候,就可以把整个案子,包括客户提交的证据以及客户理赔要求上报给公司了。当然,在上报公司的同时,能当面跟领导探讨整个案子,以及个人建议的具体解决方案就最好,然后让公司决策。因为,毕竟,客户是业务员亲自在跟进,很多时候,没有任何其它人比业务员更了解自己的客户。

39、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40、在第二阶段,这里有2个问题。1是如何去界定到手的时间,现在的快递普遍都是违规操作,东西还没有到手,就直接系统内操作签收,所以当场验收就特别重要,当场验货有问题拒收之后,快递这个提前点的签收就失效了,该是快递的责任还是快递的责任,这样卖家就能愉快的向快递追责了。

41、 北京:66089028  长沙:84150066 

42、产品只有国内专利,被美国客户投诉侵权,如何处理?

43、一旦发生索赔,置之不理并不是明智的选择。我们以判决发生在美国为例,尽管几乎不可能到中国执行判决,但可以在美国境内或其他有被告资产的国家申请执行。

44、“讨价还价”这个词,在国际贸易中,不少人认为只会在售前才会觉得是必要的,比如说价格谈判,付款条件谈判。其实,在售后理赔方面面,并不全是只要客户的要求就是理所当然的,经常也需要讨价还价的,经常也需要谈判技巧的。外贸业务员自主要有这种意识很重要,应该是非常重要!

45、收到客户的质量反馈后,第一时间表示惊讶,应该是表示极度惊讶,unbelievable!(这样,在客户的印象中,你们不是“惯犯”。他会觉得这种质量问题在你公司非常罕见!)一方面,这种态度,相当于给那些没事故意找茬的客户来个下马威,让他明白如果他确实是没事找事,很难占到便宜。(当然,如果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情况是真实的,你摆出这幅姿态,他后续的动作也会有所忌惮了);另一方面,这种态度,会让客户对你公司产品更有信心,觉得即使这次质量问题,应该是意外。平时大部分情况下,你公司的产品品质基本是没问题的。

46、另外,买家要求一般是提供事故发生制保单的。

47、这个看概况是给客户正式的改善报告还是说明,注意改善措施尽量要可视化,量化,不要说“我们会加强管理等套话”至少能附上图片,有图有真相嘛,这样才能稳定客户的信心,总之要传达给客户你确实有重视并有切实可行的改善措施,营造可靠感。

48、这里我想说得更细一点。在有些案例上(不是全部案例),客户提出售后赔偿要求的时候,其实客户自己心里也没底他怎样索赔才算合理,这种情况下,他通常最开始开出的赔偿条件会偏高,以备留下后路跟供应商谈判,而且大多数时候来势汹汹,装作一副势在必得,理所当然的架势。在这个时候,如果供应商完全不反抗,那客户就会觉得,原来他的赔偿要求是合理的了,就更理所当然了。一些童鞋一看是客户的质量问题索赔,就重点只盯着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去了,就马上慌了,就觉得质量出问题了,一切都是我们卖方的错了,而不去思索与分析“理赔要求”是否合理,自己不分析就直接把案子打包汇报给公司,仅仅针对这一点,这种处理方式是不成熟,不理智的表现。

49、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0、所以我的思路是先搞清楚问题所在,再商谈解决方案:

51、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52、除事故发生制保单外,还有索赔发生制保单,是指在承保区域内发生意外事故及提出索赔请求的时间都必须在保险期限内,这类格式保单是无法保障到“长尾巴”风险的,企业在投保时一定要审慎识别。

53、那么,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若出现质量问题,可以主张多少倍赔偿呢?

54、  杜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由产品的质量或缺陷问题造成损失,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该如何维权?

55、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56、如果情况属真,要自检工厂生产和发货流程,和客人谈一下赔偿方案包括数量和后续补助。

57、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58、选择不同的保险公司获得的保障和服务是不同的,有些保险公司在必要时只出钱,还有一些除了出钱还能出力。

5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购买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视情况不同,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60、  从食品安全角度来说,生产者是从本质上把控食品的安全、卫生、用料真实等,而经营者是从表面(外观)上把控食品来源的合规,以及食品的包装、说明书、标签等符合法律规定。也即是说,食品经营者的义务主要在于食品贮存及外观安全,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只要尽到对食品外观形态的检查义务,对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标签、说明书等书面材料本身的真实性及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义务,并严格按照要求贮存食品,就无需对食品质量及安全本身承担检验、保障义务。只有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其所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时,食品经营者才承担十倍赔偿责任。而且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情况也要除外。具体来看:

61、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我国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对消费行为进行规制,假一赔三?假一赔十?这些听起来很熟悉的赔偿标准却令不少人心存疑惑,今天伟然律师为您解释清楚商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到底如何适用。

62、如果没有当场验货,带回家验货了,那主要的原因一般还是带回家验货比较方便,你看是因为为了自己方便验货,就赦免了快递违规操作以及赦免了快递过程的损坏的可能,那最后把这个责任转嫁给卖家。您再想一下合理吗?

63、但是万幸的是,因为生产企业投保了产品责任保险,赔偿金、律师费等均已转嫁由保险公司承担了。

64、    秦 希 燕 联 合 律 师 事 务 所   

65、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某楼盘购买了一套全新的商品房,并于2016年11月份收楼入住。今年10月7日,新屋的过压防护器坏了,导致全屋无电,我恰逢出差在外地,造成冰箱里的药材食品等发霉发臭,无法继续食用。据初步估计,药材食品、冰箱损失共约18550元。与开发商交涉,开发商认为此过压保护器已过保修期,只愿意赔偿9000元。这合理吗?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是找产品生产厂家,还是由楼房开发商承担责任?

66、首先安抚客户情绪----让客户先从情绪中解脱出来,也表明我们应对客诉的积极立场,这时候千万不能反驳客户,否则就是不负责的表现;

67、  投诉时向受理部门写出文字材料,提供购货时的发票或售货凭证。文字材料应注明购货或接受服务的年月日,与购货或接受服务的项目;写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地址、邮码、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写明受损害的事实,所购商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生产单位及与责任人交涉的经过。投诉服务质量时,也应写明责任人姓名(或营业证号)。投诉要举出旁证材料,如购物发票等,最好保留原件,提交复印件。注意,不要邮寄票证、单据及实样,以防丢失。

68、进货检查方面:《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69、2015年的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增加的但书规定:“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对应该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项,可以理解为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也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应当承担与标签、说明书瑕疵所对应的责任。但是在惩罚性赔偿时,还需要符合“标签、说明书的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或者其内容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条件,而不是标签、说明书一旦有瑕疵即可要求生产者、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何理解“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本文认为,误导并不涉及“引人误解”的欺诈,因为欺诈行为另有法律规定,此处的误导应当理解为标签、说明书内容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却对特定人群(儿童、老人、孕妇、过敏者等)存在影响的瑕疵标注,例如没有进行提示或者提示有误的情形。为了释法统对此的理解还应当由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进行专门释义为妥。概言之,法条中两个关键词和一款但书构成了经营者十倍赔偿责任的条件。

70、对于已经用料600kg后相关的直接损失,如加工费,已经同意客户就不做讨论。这个肯定要赔的;

71、大部分中资保险公司是不提供代理应诉服务的,如外套的赔案,投保的保险公司不提供这项服务,30万美元的法律费用就要企业先行支付了。

72、一名28岁的卡车司机在下车时,由于身穿外套的弹性抽绳绳扣卡在了卡车座椅和安全带之间,在他下车离开的瞬间,抽绳绳扣受拉力脱出并击中了他的眼球,受害人以眼睛受伤导致视力受损无法再胜任卡车司机的工作为由,通过法院向外套生产企业提出索赔,最终法院判决赔偿金额为5万美元,为外套生产企业提供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还另外支付了30万美元的法律费用。

73、这种情况补不良品,不要说下次订单时候,我一起补给你。这个时候,先高效,诚意解决眼前的问题;

74、    你是在2016年11月收楼的。过压防护器失灵发生在2017年10月7日,已经超过保修期。但是,如果产品缺陷的造成财产损失的,你可依据产品质量法追究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商的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关于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对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对于属于产品销售者一方的责任,产品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在赔偿之后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之规定。

75、PS:客户要求的巨额加工费我们已经同意赔给他们了,出问题的其实是一小部分料,现在还要我们赔其它剩余的料和钱,剩余的料也不去验是否合格。

76、    根据开发商向你出具的《商品住宅保修项目一览表》规定:灯具、电器及开关的保修期为6个月,保修期内,如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造成随楼附送的灯具、电器及开关失灵,开发商将无偿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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