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个作用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代表人物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集免干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免,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2、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 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中的胜利。
3、《孤愤》《说难》《内外储说》《说林》等著作问世
4、人性观就是法家对人性的看法。法家对人性有比较透彻的理解和剖析,在法家看来,人性中好利恶害,趋利避害是古往今来每个人固有的本性,这种本性是难以改变的。只有制定出相应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才能杜绝或减少人性中恶的一面。
5、一本薄薄的《商君书》书,不到三万字。居然把统治者,统治手段的细枝末节,阐述得头头是道,深刻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商君书》既讲道理又讲办法,真的做到了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哪怕你斗大的字不识一个,只要听一遍,你就可以很深刻地理解,所谓的“驭民之术”了。《商君书》可谓是集法家之丑陋和阴损之大成,读后令人不寒而栗。
6、至于慎到则仅仅言及“势”而没有涉及“法”和“术”。
7、可能讲的不是很全面,也不能保证一定客观,也是我一家之言,不知道是否对诸位看官的口味,也欢迎大家留言补充,全当是一次思想的碰撞,观点的交流,小编感激不尽!
8、(3)权威性:《韩非子·问辩》中说“言无二贵,法无两适”,这保证了由国君制定的“法”要高于一切的理念,通过赏、罚等强制手段来加强法的权威性。
9、韩非肯定了商鞅的“刑重而必”、“法不阿贵”“任法不任智”、“修耕战”及“告奸连坐之法”,但却批评他“无术于上”在“术治”方面的不足。
10、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11、战国末期,韩非子将商鞅的“法”、慎到的“势”和申不害的“术”等三治融为一体,提出“以法为本”乃真正的法治,以及“法、势、术”三治合一的观点,而“法治”说在法律思想架构中始终占据着核心角色。
12、韩非的法制思想有其深刻之处和合理性,同时又十分强调君主专权,其结果是导致暴政、酷政。他的法制思想是自相龃龉的。这种法制思想引领下的法制观念,实际上偏向了君主专权的一方。法的公开性、公正性被淡化,消弭于法制强制性中,法作为治术无大作用,成为空文,突显出来的是术治,尤其是位势、权势之法。这种法制观念,成为社会普遍理念之后,留给传统的就是一副生杀工具,一口砍头刀。民众在实际上没有法权,当然也没有法治保护下的民主、自由和平等。
13、这一学派以“兼相爱,交相利”作为学说的基础:兼,视人如己;兼爱,即爱人如己。“天下兼相爱”,就可达到“交相利”的目的。政治上主张尚贤、尚同和非攻;经济上主张强本节用;思想上提出尊天事鬼。同时,又提出“非命”的主张,强调靠自身的强力从事。
14、(4)稳定性:法家要求国君对立法权的掌控,立法不能朝令夕改,以保证其实施的稳定性。
15、以荀子的“性恶论”为基础,韩非子在其著作中重点论述了“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
16、韩非子,战国末期思想家、哲学家、散文家,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作为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他为后世留下了《孤愤》《五蠹》《内储说》《外储说》《说林》《说难》等思想著作。
17、2016年8月19至21日,北京大学华商国学研修班的学员们在英杰交流中心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学习。
18、儒家的思想主张:仁、克己复礼、有教无类、民贵君轻、性本善;
19、道家学说把世间万物看作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认为万物相辅相成,并非独立存在。以“道”为最高哲学思想,认为“道”才是世界的最高真理,“道”是宇宙万物的本原,“道”是宇宙万物赖以生存的依据”,如果“道”被破坏了,那么,就是自取灭亡。
20、(4)“法治”的关键是要保证立法的统一固定,即“法莫如一而固”,这样才能维持社会有序与国君权威;
21、儒家代表人物有孔子、孟子、董仲舒、韩愈、王明阳、张载等人。
22、孝指孝顺,敬孝,对长辈一定要孝顺,尊老爱幼。但也不能一味的愚孝,长辈若有错,要明确指出来,好言相劝,以理说服长辈,而不是恶言相加。
23、(1)法家主张立法及其法令要循序渐进,要顺应时代发展即《韩非子·心度》中所说的“法与时转而禁与能变”;
24、结语综合以上可知,法家法律思想包括“法治”说这一核心内容,也包括中“法、势、术”三者合一的法律思想。其中,“法”是根本,“势”是前提和调节,“术”是工具和手段,势、术都需在法治的基础上运作才能行之有效,“法治”、“势治”、“术治”三者相辅相成,每一项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且不可或缺。
25、诚信观是指人和人之间要真心实意,开诚布公,表现为诚实忠厚,不欺诈别人,也不随便怀疑别人。这个诚信跟儒家学说里“信”的涵义涵义基本一致。是教人做人的基本道理。
26、“法治”要落到实处,还要在于其执行的力度。法家思想的执法论包括民知法令、执法必信、“刑多赏少”、“刑无等级”等四方面的司法与守法相关内容。
27、“术”是统治者任免、考察、生杀官吏的权术。术的实质是统治者对属下的制驭、控制之术。这集中体现在用人制度上。韩非认为“术不欲见”,就是通过君主让臣下不知道任免、赏罚、生杀,一任君主掌握。君主要将“术”藏于心中,使群臣猜不透君主的想法。这是一种用人制度,也是一种操纵控制之术。在术治之下,臣民没有一点自主余地,一切权力全部收归君主。表面上看,作为用人制度,术治达到高度的统全国一致,步调统很有力量。其实,臣民完全丧失独立性,成为被动的棋子,没有一点创造力可言,这种统一和集中是要不得的。除奸是术治的重要内容。韩非以非常规的例证以证常规之事,将常态的人引下人人自危的境地,这种术治必然留下社会灾难。
28、以我的认识,这句话应该这么理解,人在地球上吃穿住用行,做着大量活动,势必会影响到地球正常的生息规律和生态环境。既然地已经被影响了,那么这种影响就会由地传染到天。天被影响了,道肯定避免不了被影响。道被影响了,当然就影响了自然。因此说,世上一切的一切最后都是道生成的,任何事都能引起连锁反应,做什么事之前,一定要遵循自然规律,不能按个人意志和欲望强行改变它。